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广告发布监管工作,积极探索监管新途径,新闻媒体广告发布“零”违法,位列全省前列。2019年全年我市新闻媒体涉嫌违法广告条数、条次违法率均为“零”。
今年以来,省广告监测系统对我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新闻媒体广告违法发布持续为“零”。2019年1月1日至12月17日,省级广告监测平台共抽查监测市属媒体8家,其中报纸类媒体3家,电视类媒体3家,广播类媒体2家。抽查监测市属媒体广告11779条、456738条次,条数和条次违法率均为0(0.00%);抽查监测市属电视、广播类媒体广告总时长为25552737秒,其中涉嫌违法广告时长0秒,时长违法率为0.00%。
新《广告法》发布以来,我市多次组织新闻媒体广告负责人、广告审查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广告法规培训,督促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广告审查员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力度,加强自律意识。同时指导新闻媒体建立健全广告发布管理机制,建立线上广告发布指导机制,有效避免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