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申丽
访谈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单位: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共宿州市委宣传部
访谈摘要:10月29日,宿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告了2020年宿州法院在“江淮风暴”攻坚战中取得的战果,以创新务实的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发布实录:
各位媒体朋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大家上午好!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宿州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敢于迎难而上、善于转危为机,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创新、务实举措,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146件,办结16495件,执行到位8.6亿元;四项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结案率86.15%、结收比88.65%,均居全省第1位。
一、突出执行强制属性,严惩失信主体违法行为
坚决同挑战诚信底线的行为作斗争,用足用尽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有力惩治了一批有钱不还、逃债赖账的被执行人。将10446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同步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40余家市直信用奖惩系统联网单位对其参与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等进行限制;对10527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铁、居住星级酒店、子女就读贵族学校;开展“冬季猎赖”、“端午执行”等统一行动,强制拘传386人,154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8人,最高刑期达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通过“两微一端”、公交移动电视、华夏世贸广场电子屏幕,曝光716名长期逃避执行的人员信息,促使42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二、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意见》、《办理涉疫情执行案件指导意见》,开展“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利用电话微信、云间庭审系统、智慧执行APP,在线约谈当事人5.94万人次,远程调解案件391件,完成标的物线下交付123次,使企业足不出户安全参与执行过程;依法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对377处涉案厂房、机器设备采取不影响使用的“活封活扣”方式;引入律师参与调解,促使建筑工程烂尾等人数众多的案件达成集中和解,助力8家被执行企业恢复经营、走出困境;开展“6.18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在淘宝、京东平台集中推介住宅、商铺、轿车等拍品53件,通过依法适度变价、网络直播、VR看样,吸引更多主体参与竞买,帮助企业回笼资金、盘活资产。
三、抓好五类案件执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抓好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强力推进“黑财清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生效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3476.68万元。抓好职务犯罪案件财产执行,强化与监察、检察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将180万元罚没财产上缴国库。抓好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依法支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共拆除、腾空建筑物及设施5处、面积3200平方米。抓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强力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3043件,兑现民生案款6277.14万元,为348名生活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7.57万元。抓好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通过协调促成和解、纳入财政预算、发送强制措施预通知,快速执结案件79件,实现债权4069.79万元。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和执行流程再造,发挥“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制度优势,突出简易案件“一次有效执行”,一次性将人员、财产查控措施运用到位,结案平均用时仅15.58天;坚持财产处置案件“议价先行”,减少评估、拍卖环节,财产处置平均周期缩短近30天;建立终本案件“一库三化”机制,实现终本管理规范化、动态化、透明化。推进执源治理,强化正向激励,让“执行前”自动履行者“享受红利”,发布诚信履行名单67人,协调宿州农商行推出“法判快贷”产品,为诚信履行者提供特别金融服务;强化信用修复,让“执行中”纠正失信者“造血再生”,引导40名被执行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宿州”网站公示,其中,25份《信用承诺书》“担保”的289万元债权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实现。
五、强化执行统一管理,促进办案规范化透明化
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制定印发4个规范性指导文件,不断加强执行工作人、事、案、款的监督管理。开展“执行质量提升月、执行质效提升月、执行业务提升月”活动,通过定期抽检案件、整改弱势指标、组织实战培训,不断满足群众对胜诉权益兑现、案件办理规范更高、更严要求。强化执行信息公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时发布执行法律文书18642份;通过执行不能公示平台公布终本案件17504件,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举报、反馈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借助全媒体平台推送宣传稿件316篇,组织两级法院邀请5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案件执行29次,营造尊重、理解、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
通报完毕!
答记者问:
第一问:请问宿州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工作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是最高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重要抓手。行动聚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依法严格实施强制措施、适度灵活采取财产控制手段、充分运用执行和解等制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行动聚焦五类重点案件执行,通过集中清理涉职务犯罪财产执行、涉黑恶财产执行、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涉民生、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行动聚焦长效机制建设,通过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执行协作联动,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努力让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早日得以实现。
第二问:刚刚您提到宿州法院开展了“6.18网络司法拍卖节”,在接下来的“11.11”,宿州法院还会开展相应活动吗?
答:宿州法院已经着手准备“11.11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全过程透明且零佣金。之所以选择在“6.18”、“11.11”期间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目的是借助淘宝、京东等平台聚集海量客户的优势和当前“网络消费文化”的影响力,集中处置涉案标的物,吸引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竞买,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提高成交率和溢价率,帮助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资金周转压力。相比“6.18”,本次“11.11网拍节”的拍品数量达百余件、种类涉及土地、厂房、商铺、住宅、车辆、股权等,宿州法院还将组织VR看样、开展网络直播等,全方位展示上线标的物。借此机会,也欢迎社会各界的朋友关注宿州法拍专场,选购心仪拍品。
第三问:能简要介绍一下宿州法院的“执行团队建设和执行流程再造”是什么吗?目前的成果如何?
答:执行团队建设和执行流程再造是当前安徽法院推行的一种有别于审判,遵循执行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特殊办案模式,也是宿州法院长效机制建设亮点和实战调研课题。该模式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一个中心+若干团队”,中心指的是执行指挥中心,团队指的是综合事务、快执、普执、终本等团队。综合事务团队与指挥中心合署办公,集约化办理立案、接待、查控等案件事务性工作,快执、普执、终本团队分别负责与简易案件、财产处置案件、终本案件办理有关的业务性工作,各团队之间统分结合、高效运转,实现了“分段集约、繁简分流”,彻底打破了传统“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截至昨日,全市法院结案率、结收比跃居全省第一位,结案平均用时缩短至22天。中院执行局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执行团队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问:能简要介绍一下宿州法院推行的“执源治理”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吗?
答:执源治理指的是执行难源头治理。就是通过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在治理主体上,我们注重强化内部立审执联动,将调解案件当庭履行案件数、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考核体系,将相关格式化文书嵌入办案系统,打通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衔接渠道;强化外部各单位联动,通过提请召开联动联席会,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文件,凝聚执源治理共识。在治理区间和措施上,我们注重加强全流程督促引导,建立了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对执行前自动履行全部义务的当事人,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发布诚信履行名单,中院还协调宿州农商行推出“法判快贷”产品,为诚信履行者提供特别金融服务。对“执行中”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引导其签订《信用承诺书》,并通过“信用宿州”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暂缓适用或解除强制措施,提高其履行能力和积极性。
第五问:刚才您提到宿州法院通过“执行不能公示平台”公布终本案件,请问“执行不能公示”的意义是什么,效果如何呢?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是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经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的情形,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如果一个案件出现了执行不能的情况,就需要以终本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终本的方式结案。当然,终本不等于终结,人民法院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申请人也可随时提交案件财产线索,如符合恢复执行条件可立即恢复执行。宿州法院开展的“执行不能公示”工作,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司法公开,发动社会力量推动执行,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的务实举措。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拟终本报结的案件,一律通过“执行不能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便于当事人实时了解案件进展,举报、反馈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第六问:刚才您的讲话中既强调了突出执行强制性,又强调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请问在具体办案中,宿州法院是如何做好兼顾的。
答:首先要强调的是,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并不是矛盾的,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根本属性,通过用足用活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胜诉权益得以及时实现。而善意文明执行要求采取执行措施必须依法、合理、灵活、适度,不干扰企业秩序,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这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最高法院出台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意见》和《办理涉疫情执行案件指导意见》,宿州法院在执行实务中,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恶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失信惩戒;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企业,严格、审慎适用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涉案财产均采取不影响使用的“活封活扣”方式,坚决杜绝超标的、超范围查控,同时,充分用好信用修复、执行和解及破产重整等相关制度,帮助企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