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视讯 1月6日上午,灵璧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审理原告宋某、张某某诉被告郑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灵璧县审计局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观摩该案的审理过程。
法槌敲响,庭审开始。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款9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及代理费。法官仔细聆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了解到双方有调解意向,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庭审过程中旁听观摩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庭审程序规范,称赞法官耐心、负责,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社会效果非常好,并建议法院多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彭欢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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