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视讯 今年以来,砀山县官庄坝镇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助困的思想理念,切实把孤儿救助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根据省、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通知要求把该镇辖区内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已满18周岁事实孤儿,仍在中高等学校就读的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供孤儿或监护人相关信息,填写《孤儿基本生活申请表》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入户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散养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900元。目前,该镇已为30名孤儿发放一至八月基本生活保障金298100元。(魏志典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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