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视讯 为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保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质量安全,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近期,砀山县医保局价采股对全县26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1月14日上午,砀山县医保局价采股现场抽查了砀山县人民医院、砀山县唐寨镇卫生院及砀山县良梨镇卫生院。在3家医疗机构药库和药房随机抽取了九个批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情况,调取医院药品进销存数据。查看药品是否按照保量要求采购药品;是否能做到及时采购、及时入库;是否建立购进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的接收、储存记录。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未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药品采购保量工作、省药品采购系统入库量与实际库房入库量数据不一致和平台入库金额与库房入库金额不一致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责令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立即整改。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采购中选药品,完善进销存制度,从源头完成问题治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录入采购数据。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减轻患者负担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下一步,砀山县医保局将继续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确保医药改革落到实处。(郭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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